成员
Paul Jeremy BROUGH先生,现年65岁,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起为国浩集团有限公司(「国浩」)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国浩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之主席,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Brough先生于一九八三年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五年出任业务顾问主管,并于一九九七年出任财务咨询服务主管。于一九九九年,彼获委任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区之财务咨询服务主管,以及全球咨询督导委员会成员。彼由二零零九年起担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地区高级合伙人,直至二零一二年三月荣休。
Brough先生现为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及东芝株式会社(于东京证券交易所及名古屋证券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恒比银行苏黎世(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一家受限制持牌银行)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信用风险委员会主席,以及德事商务中心有限公司(一间香港私人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彼亦为Eagle Investments Holdco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Blue Willow Limited及Pacific Primary Health Care Holdings Limited之董事(均为私人公司)。
Brough先生曾担任于GL Limited(「GL」,国浩之附属公司并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私有化并撤销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之上市地位)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七日。于任期内,彼亦担任GL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Brough先生持有商业学(荣誉)学士学位。彼现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England and Wales)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员。
黄嘉纯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现年62岁,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起获委任为国浩集团有限公司(「国浩」)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国浩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之主席以及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之成员。
黄先生为执业律师及国际公证人,现为一间香港律师行胡百全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及联席主席。黄先生于一九八五年三月成为香港合资格律师及在其专业上拥有逾三十年经验。黄先生于一九八二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持有法律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六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教育硕士学位。
于二零零二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委任黄先生为太平绅士。于二零一八年七月,香港特区政府向彼授予银紫荆星章,嘉奖其对公共服务的贡献。
黄先生之公职包括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以及劳工及福利局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之主席。彼亦担任利基金有限公司(前称「忠仆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之董事,香港赛马会之董事,亦为赛马会文物保育有限公司、香港马会赛马博彩有限公司及香港马会奖券有限公司之董事。彼亦为太平洋地区经济理事会有限公司之董事。
黄先生于二零二一年五月获列入香港律师会荣誉名册。彼曾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担任香港律师会会长。黄先生亦曾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证监会之附属机构)之主席。黄先生亦曾为香港医院管理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之成员,以及市区重建局之非执行董事。彼亦曾担任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公职。
黄先生为南顺(香港)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市之丰隆集团附属公司)及凯知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曾担任Top Glove Corporation Bhd. (顶级手套有限公司)(于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辞任。
吴丽莎女士,现年57岁,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起为国浩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吴女士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持有商业学士(会计)学位。彼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
吴女士于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彼之事业,随后于一九九三年调任至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彼成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合伙人,并专门为香港和中国内地之跨国和上市公司(尤其是房地产、消费及运输等行业)提供核数服务。除为审计业务合伙人,吴女士曾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多项管理职务,包括人力资源主管、审计主管以及消费及工业市场主管。彼于二零二零年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退休。
吴女士现为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管理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其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亦为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成员
黄嘉纯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现年62岁,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起获委任为国浩集团有限公司(「国浩」)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国浩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之主席以及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之成员。
黄先生为执业律师及国际公证人,现为一间香港律师行胡百全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及联席主席。黄先生于一九八五年三月成为香港合资格律师及在其专业上拥有逾三十年经验。黄先生于一九八二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持有法律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六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教育硕士学位。
于二零零二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委任黄先生为太平绅士。于二零一八年七月,香港特区政府向彼授予银紫荆星章,嘉奖其对公共服务的贡献。
黄先生之公职包括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以及劳工及福利局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之主席。彼亦担任利基金有限公司(前称「忠仆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之董事,香港赛马会之董事,亦为赛马会文物保育有限公司、香港马会赛马博彩有限公司及香港马会奖券有限公司之董事。彼亦为太平洋地区经济理事会有限公司之董事。
黄先生于二零二一年五月获列入香港律师会荣誉名册。彼曾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担任香港律师会会长。黄先生亦曾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证监会之附属机构)之主席。黄先生亦曾为香港医院管理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之成员,以及市区重建局之非执行董事。彼亦曾担任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公职。
黄先生为南顺(香港)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市之丰隆集团附属公司)及凯知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曾担任Top Glove Corporation Bhd. (顶级手套有限公司)(于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辞任。
郭令海先生,现年69岁,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为国浩集团有限公司(「国浩」)董事会(「董事会」)执行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一九九零年起,彼获委任为国浩之董事,并自一九九五年起担任国浩之总裁、行政总裁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彼亦为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新交所」)上市之国浩房地产有限公司(国浩之附属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彼为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私有化并撤销于新交所之上市地位的GL Limited(国浩之附属公司)之非执行主席。彼为国浩之最终控股公司GuoLine Capital Assets Limited之董事及股东。彼于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马交所」)上市之丰隆银行有限公司(「丰隆银行」,其为于马交所上市之国浩联营公司丰隆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隆银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联营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彼同时担任南顺(香港)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之丰隆集团附属公司)之主席。郭先生取得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England and Wales) 之特许会计师资格。彼在各行业均积累丰富经验,包括财务、投资、制造及房地产。彼为郭令山先生之胞兄。
Paul Jeremy BROUGH先生,现年65岁,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起为国浩集团有限公司(「国浩」)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国浩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之主席,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Brough先生于一九八三年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五年出任业务顾问主管,并于一九九七年出任财务咨询服务主管。于一九九九年,彼获委任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区之财务咨询服务主管,以及全球咨询督导委员会成员。彼由二零零九年起担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地区高级合伙人,直至二零一二年三月荣休。
Brough先生现为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及东芝株式会社(于东京证券交易所及名古屋证券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恒比银行苏黎世(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一家受限制持牌银行)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信用风险委员会主席,以及德事商务中心有限公司(一间香港私人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彼亦为Eagle Investments Holdco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Blue Willow Limited及Pacific Primary Health Care Holdings Limited之董事(均为私人公司)。
Brough先生曾担任于GL Limited(「GL」,国浩之附属公司并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私有化并撤销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之上市地位)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七日。于任期内,彼亦担任GL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Brough先生持有商业学(荣誉)学士学位。彼现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England and Wales)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员。
成员
郭令海先生,现年69岁,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为国浩集团有限公司(「国浩」)董事会(「董事会」)执行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一九九零年起,彼获委任为国浩之董事,并自一九九五年起担任国浩之总裁、行政总裁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彼亦为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新交所」)上市之国浩房地产有限公司(国浩之附属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彼为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私有化并撤销于新交所之上市地位的GL Limited(国浩之附属公司)之非执行主席。彼为国浩之最终控股公司GuoLine Capital Assets Limited之董事及股东。彼于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马交所」)上市之丰隆银行有限公司(「丰隆银行」,其为于马交所上市之国浩联营公司丰隆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隆银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联营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彼同时担任南顺(香港)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之丰隆集团附属公司)之主席。郭先生取得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England and Wales) 之特许会计师资格。彼在各行业均积累丰富经验,包括财务、投资、制造及房地产。彼为郭令山先生之胞兄。
Paul Jeremy BROUGH先生,现年65岁,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起为国浩集团有限公司(「国浩」)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国浩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之主席,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Brough先生于一九八三年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五年出任业务顾问主管,并于一九九七年出任财务咨询服务主管。于一九九九年,彼获委任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区之财务咨询服务主管,以及全球咨询督导委员会成员。彼由二零零九年起担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地区高级合伙人,直至二零一二年三月荣休。
Brough先生现为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及东芝株式会社(于东京证券交易所及名古屋证券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恒比银行苏黎世(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一家受限制持牌银行)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信用风险委员会主席,以及德事商务中心有限公司(一间香港私人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彼亦为Eagle Investments Holdco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Blue Willow Limited及Pacific Primary Health Care Holdings Limited之董事(均为私人公司)。
Brough先生曾担任于GL Limited(「GL」,国浩之附属公司并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私有化并撤销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之上市地位)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七日。于任期内,彼亦担任GL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Brough先生持有商业学(荣誉)学士学位。彼现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England and Wales)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员。
吴丽莎女士,现年57岁,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起为国浩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吴女士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持有商业学士(会计)学位。彼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
吴女士于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彼之事业,随后于一九九三年调任至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彼成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合伙人,并专门为香港和中国内地之跨国和上市公司(尤其是房地产、消费及运输等行业)提供核数服务。除为审计业务合伙人,吴女士曾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多项管理职务,包括人力资源主管、审计主管以及消费及工业市场主管。彼于二零二零年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退休。
吴女士现为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管理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其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亦为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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