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
执行其指令,提供服务(不论是由丰隆集团成员或经指定的第叁方所提供),以及答覆该相关人士或其代表的查询; |
| (b) | 进行配对程序; |
| (c) | 研究、设计、推出、宣传及推广丰隆集团及第叁方的财务及其他融资安排、服务与产品(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与指定的业务夥伴交换非财务资料及编制市场推广名单与指定的业务夥伴交换),以及对提供、处理及使用该等服务及产品的情况进行监察; |
| (d) | 提供谘询资料(状况查询); |
| (e) | 查核信用及其他状况及追讨欠款,以及协助其他机构作有关查核; |
| (f) | 确保相关人士维持信用; |
| (g) | 进行内部监控,包括确定欠负相关人士或相关人士所欠负的账额,向相关人士支付该等账额或向相关人士及为其债务责任提供抵押之任何人士追收该等账额,及执行相关人士提供的任何抵押或其他抵押品; |
| (h) | 执行财资运作; |
| (i) | 强制相关人士履行责任,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向相关人士及为相关人士的责任作出担保的人士追收未付的款项; |
| (j) | 评估及分析任何保险索偿及协助其他保险公司查核保险索偿; |
| (k) | 不时为慈善团体寄发宣传品或其他资讯予相关人士; |
| (l) | 遵行香港或任何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政府或监管规定,包括披露或通知规定;
及 |
| (m) |
协助任何作出收购或参与国浩与相关人士之契约安排之人士,分析此等收购或参与安排之交易; |